对于 “中国古典舞” 的认识,是在世界范围内、各个国家在其自己本民族的历史发展长河中,逐渐积累和形成的, 具有典范意义和独特风格的传统舞蹈,它是 古典化 ”内在精神与“民族性”外部特征的一个国字号舞蹈雅文化种类。那么,应该承认每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背景都不尽相同,同时又受其当时社会、政治、经济等因素的制约与影响。所以,“古典舞”不应完全套装在全球一体化的模式里,也不能拘囿于特定历史年代的刻度中。换言之,要尊重一个国家的国情和人民身处这个时代的审美取向。任何 古典舞在发展中都是经过了一代代艺术家的不断提炼、加工和创造而逐渐形成的。
主要特征在于:本民族舞蹈美学制约下的规范化的舞蹈语言,高度发展的舞蹈技巧,程式化的艺术表现方法和严谨、完善、学用一致的训练体系。它具有传统性、典范性和一个国家或民族舞蹈艺术的代表性意义。在其形成过程中,吸收了众多的舞蹈因素,受到国家、民族与地区的特有风俗礼仪、道德风尚、宗教信仰、审美情趣,甚至哲学、政治的影响,是集传统舞蹈艺术之大成的综合体现。
我们知道古典舞并不是古代舞的同义语,但它又和古代延续下来的某些传统紧密相连着。“古”在字面上理解为传统的意思,也可显示出一种绵绵不绝的历史性;“典”应解释为典范、经典的涵义,引申为科学系统的逻辑性。实际上,二者的有机结合,也和中外艺术领域中的其他流派一样,实为体现艺术形态流派审美特性之称谓。伟大的德国诗人、剧作家、思想家歌德认为:“强壮、新鲜、愉快、健康的艺术,就是古典的,并不是因为古老的就是古典的,近代人也可以创作出古典的艺术作品。”可见,“古典舞”不是表现某个历史阶段的艺术,而是一种特殊的创作方法。因此,要想矗立于世界民族舞蹈之林、成为有特色的“古典舞”,那就必须要具备本民族精粹文化的独一性与持久性的特质。